第二节
编制深度及要求
设计概算的编制深度应与编制阶段及设计文件组成内容的深细度相匹配。
一、个别概算
应结合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阶段、工程难易程度及所占投资比重的大小,视各阶段采用定额的要求,确定其编制深度。
二、综合概算
根据个别概算,按附录一“综合概算章节表”的顺序进行汇编,没有费用的章、节,其章、节号及名称应保持不变,各节中的细目结合具体情况可以增减。一个建设项目有几个综合概算时,应汇编综合概算汇总表。
三、总概算
根据综合概算,分章汇编。没有费用的章,其章号及名称一律保留。一个建设项目有几个总概算时,应汇编总概算汇总表。
四、投资检算
设计单位根据施工图编制投资检算,所采用的编制依据、原则、编制范围及单元等,应与批准的总概算相一致,以便于投资检算与总概算在同一基础上进行对照,分析原因,优化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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